1984年10月26日晚,公牛對陣華盛頓子彈隊,在芝加哥體育場的13913名觀眾的注視下,喬丹完成了他在NBA的首個扣籃。與他日後的輝煌生涯相比,這一晚的賽場表現難言精彩,他的投籃表現不佳,16投5中,僅得到16分。
但NBA的開局不順,絲毫沒有動搖Nike對喬丹的預判:一個天生的籃球明星,腳上穿的一定也會是Nike鞋。
為了開拓籃球領域,「小公司」Nike費盡心思說服了喬丹和他的家人,堅持以250萬美元的天價合約簽下喬丹,而此時喬丹在籃球霸主Converse的眼裡只值10萬美元。
Nike的這場豪賭成就了兩個神話:一個是籃球之神喬丹,一個是市值千億的Nike。
1985年4月,Air Jordan 1代正式發售,第一年就賣出了1.3億美元。Nike的銷售額也隨之從7億美元飆升至1993年的40億美元[2],不僅藉此完成了對Converse和adidas的逆襲,還成為了統治運動行業四十年的絕對霸主。
此後的數十年裡,隨著NBA的全球傳播和Nike的營銷活動,AJ的意義遠遠超出球鞋本身,而變成了一種文化現象:《灌籃高手》的櫻木花道、《蜘蛛人:平行宇宙》的巴爾德,腳上穿著的都是一雙AJ。Vogue 雜誌則將AJ稱作是和iPhone、可口可樂一樣,全球流行文化的圖騰。
直到喬丹退休20年後的今天,這個神話仍然在發揮奇效:復刻版的AJ鞋往往在發售後的幾分鐘就售罄,Jordan品牌仍然是一個每年為Nike貢獻50億dollar的印鈔機。
AJ改寫的不只是Nike的命運,還有運動品牌的遊戲規則。這種押注運動明星的方式被無數追隨者效仿,成了運動行銷界的唯一正確。
1984洛杉磯奧運會,喬丹穿著Fastbresk帶領美國隊拿下了冠軍。
財大氣粗的Converse是所有籃球運動員的第一志願。它手握著多個籃球明星的合同,不乏魔術師「約翰遜」這樣炙手可熱的大牌。作為新秀的喬丹,也想被Converse收入麾下,但Converse給他開出的合約價值只有10萬美元。
喬丹的第二志願是adidas。他曾對媒體表示:“我從未穿過Nike,我可能會與Adidas簽約。”
但對當時的「大廠」Adidas來說,選擇實在太多了,喬丹也不是最優的那一個——喬丹在聯賽中排名第三、且個子不高。Adidas的德國高層更青睞像凱琳·阿卜杜勒-賈巴爾這樣的高個子球員,甚至沒有給喬丹報價。
而此時的Nike正陷在成長乏力的焦慮中,急切希望在籃球領域打開局面。
80年代初期,跑步領域成長放緩,有氧運動興起,Reebok只花了4年就拿下了美國市場30%的市佔率。前有Converse、adidas這兩座難以逾越的大山,後有Reebok這類來勢洶洶的追兵,Nike在1984年的年報裡憂心忡忡地寫下:
喬治·奧威爾是對的,1984是糟糕的一年。
但後來的事實證明,這一年恰恰是Nike的命運轉捩點。失意的Nike遇上了初出茅廬的喬丹,Nike向喬丹表露了十足的誠意,不僅開出了每年50萬美元的高價,並且還為喬丹生產屬於他的簽名鞋,而這是過往NBA球員從未有過的待遇。
1984年11月1日,喬丹在芝加哥公牛隊對陣丹佛金塊隊的第五場比賽中穿著這雙13 號運動鞋。後來,這雙鞋在蘇富比拍賣會上以創紀錄的147.2萬美元成交。
伴隨著喬丹在NBA賽場上每一次奪人眼球的起跳、灌籃,Nike的AJ球鞋也隨之起飛。雙方的合作一炮而紅,連NBA的禁令也難以阻擋。
為了減少比賽中的行銷行為,NBA有一條規定,球員穿的所有鞋子必須至少有51%是白色或黑色,否則球員將被處以5000美元的罰款。
而Nike卻選擇無視規則。為了讓喬丹把這雙鞋穿上賽場,當時Nike副總裁的Rob Strasser直接回應:「去你的,我們罰得起」。
這件事反而成了Nike的故事素材,順勢推出行銷活動「AJ禁穿」以宣示反抗精神,在那之後,球鞋賣爆了。喬丹在自傳《為了深愛的籃球》中如此回憶當時的情況:「NBA反而幫了我們一個大忙。